公告欄
投資在教育永遠不後悔,邀請您加入贊助會員, email 聯絡方式:service@bulove.org.tw

2015築愛音樂會奏響竹縣原聲、親愛兩大天團首度攜手

12/5天籟美聲傳唱風城 經典曲目精彩絕倫

新竹地區樂迷有福了!「2015築愛音樂會」邀請素有「台灣維也納」美譽的「台灣原聲童聲合唱團」,以及來自楓葉故鄉南投奧萬大、台灣唯一原住民弦樂團「親愛愛樂弦樂團」首次連袂至風城演出,並為新竹地區民眾精心挑選多首經典曲目。這場難得的音樂會即將於12/5(六) 晚上七點半在新竹縣文化局演藝廳盛大舉辦。新竹縣長邱鏡淳歡迎民眾踴躍購票,以具體行動給予原鄉小朋友最熱烈的支持與鼓勵,音樂會的購票收入將捐贈予原聲及親愛。

這次音樂會兩大天團帶來的曲目,包括原聲童聲合唱團將演唱維也納少年合唱團招牌歌曲「Widerspruch」矛盾(德語),這是原聲今年九月受邀至歐洲與成團507年的維也納少年合唱團飆歌時的曲子。另外,原聲將首度在台獻唱膾炙人口的民謠「茉莉花」。這首曲子也是應這次台奧交流,特地委請音樂製作人冉天豪重新編曲,成為高難度四聲部無伴奏合唱,讓歐洲聽到來自台灣玉山的全新茉莉花。而原聲打繫樂團也會在音樂會開場時,帶來相當歡樂及具有趣味性的打繫樂表演。

親愛愛樂弦樂團則將演奏取材自泰雅族傳統歌謠的「泰雅序曲」及融合了六段台灣原住民音樂的原住民歌謠組曲,其中包括大家熟悉的「家在娜魯灣」。另外,這次聯合演出的「蕙竹合唱團」也將演唱知名的音樂劇「歌劇魅影」組曲,合唱團指揮戴曉君的花腔女高音被譽為「擁有高難度High F的台灣花腔女高音夜后」,聽眾將能一睹夜后風采。節目精彩可期!

原聲童聲合唱團在「看見台灣」紀錄片中站在巍峨玉山頂峰歌唱的一幕令人印象深刻。而親愛愛樂弦樂團更是以悠揚的琴聲,譜出一段段感人的山中樂府傳奇。普於今年初成立的築愛協會,協會理監事成員除科技人外,更橫跨音樂、建築、法律及商界各領域,秉持公益回饋及協助青少年發展文化藝術美學教育為宗旨,今年首辦音樂會即邀來兩大天團共同演出,機會難得,絕不能錯過!目前音樂會票券熱烈搶購中,有興趣的民眾請早日至兩廳院售票系統訂購或向新竹票點迦拿書坊03-6577598洽詢,以免向隅。

新竹市築愛協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新竹市築愛協會》(以協助18歲以下未成年人,發展其文化藝術美學教育為宗旨)。將於12/5(週六)19:30於新竹縣演藝廳,舉辦〈築愛音樂會〉,邀請素有台灣維也納美譽的台灣原聲童聲合唱團及台灣第一個原住民弦樂團親愛愛樂弦樂團,兩大天團首次連袂至風城演出。原聲合唱團九月獲邀至歐洲,與維也納少年合唱團同台尬場,天籟美聲獲得國際矚目與激賞;親愛愛樂弦樂團更是以悠揚的琴聲,譜出一段段感人的山中樂府傳奇。築愛協會期待各界踴躍購票支持,以具體行動給予遠來的原鄉小朋友們最熱情的鼓勵。

購票請洽:兩廳院售票中心(新竹市築愛協會會員享有八折優惠)

 

築愛音樂會    

 

 

文章標籤

新竹市築愛協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新竹市築愛協會會員您好!

    本協會自成立以來,為使會務工作順利進行,已成立各個工作小組資訊組、活動組、公關組、法務組、會計組及行政組。目前為止,工作小組已進行多項工作,說明如下: 

  1. 協會網站已架設完成,網址:http://hcbla.pixnet.net/blog新竹市築愛協會,目前已陸續將會務於網頁更新,日後活動及相關訊息也會即時更新於協會網站,歡迎會員上網瀏覽。
  2. 築愛協會粉絲團設立完成,https://www.facebook.com/HCBLA,大家可前往按" ",並邀請朋友加入粉絲。
  3. 協會VIP卡片已製作完成、並發放予各會員。VIP特約商店清單整理後於協會網站公布。預計本年底前完成簽約數廠商50家。
  4. 波,會員聯誼:日月潭花火節之旅詳細活動內容已公布。本次活動名額限40名,有意報名者請向執秘周敏皓(nora.chou@gmail.com)完成報名手續,活動以報名順序受理報名,額滿為止。敬請各會員踴躍參與本會員聯誼活動。
  5. 12/5()19:30於新竹縣竹北縣立演藝廳,邀請台灣原聲童聲合唱團及親愛愛樂弦樂團首度攜手同台演出。活動細節規劃中,請密切關注。 
  6. 為了讓玉山腳下的「台灣原聲童聲合唱團」小天使們圓夢,本協會發起了「送愛到原鄉,好書義賣會」活動,義賣全數所得捐為台灣原聲童聲合唱團經費,希望讓全世界都能聽見這純真清亮的天籟,感受美妙歌聲所帶來的溫柔力量。本活動發起後即得到台北市滾石出版社的支持,捐贈好書2000冊予協會義賣。首波義賣書籍款項10萬元已於104819日贈予台灣原聲教育協會,並由台灣原聲教育協會廖執行理事代表接受。

   本義賣活動仍持續進行中,歡迎各會員支持並踴躍參與,響應「送愛到原鄉,好書義賣會」活動。

活動介紹與詳細書目說明如下:

義賣方式:1.凡捐款100元者送書1(任選下列圖書)       

                   2.凡捐款500元者送書6

                   3.凡捐款1000元者送書13

       (捐款由新竹市築愛協會開立抵稅收據)

以下為書目介紹:

<<方與圓>>
繁體版書評http://mweb.yudah.tp.edu.tw/files/14-1000-996,r24-1.php
      

<<白話易經 - 心靈雞湯>>
圖書介紹http://www.kingstone.com.tw/book/book_page.asp?kmcode=2011210117684

 

<<皇太極頭骨之謎>>
圖書介紹http://www.kingstone.com.tw/book/book_page.asp?kmcode=2018573740566
      
<<IQ
挑戰困境>>
圖書介紹http://www.kingstone.com.tw/book/book_page.asp?kmcode=2019970178334
    

<<從趣味中學英文>>
圖書介紹http://www.book4u.com.tw/book_detail.asp?goods_ser=kk0085552

<<
堅心>>
上海世博吉祥物「海寶」創作者巫永堅 (YOKEN) 專訪http://www.heyshow.com/heyguydetail.asp?id=168

圖書介紹http://www.kingstone.com.tw/book/book_page.asp?kmcode=2021920533513
    

感謝您的加入與支持,協會推行的各項活動將會持續更新於協會網站,請繼續關注,並請踴躍參加協會各項活動。在您的支持下,將會有更多的孩子得以圓夢,謝謝您!

 

 

                                                                                                                                                                                                                                 理事長    邱媛美 敬上     

  

 

新竹市築愛協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新竹市築愛協會網站管理規範與著作權聲明
為有效管理本協會所使用的網站資料,並建立資料維護機制,以確保上網資料之正確性與時效性,特訂定本規範及著作權聲明。
一、網站資料規範範圍
本規範所稱之網站資料係指本協會所使用的網站。
二、網站網頁資料維護分工原則:
(一)、專人管理 –總幹事
網站應指派專人管理,對於網頁資料及表格內容應經常檢視,資料新增或異動時應依照作業程序辦理,並隨時保持最新資料,以免提供過期或錯誤資訊。
(二)、資料提供單位 –公關組、活動組
由各組指派專人負責原始資料之蒐集、更新及彙整,並有關網頁製作完成後之檢視與校對。
(三)、網頁製作單位 –資訊組
負責網站評估、網頁設定、製作及上網機制規劃。
(四)、宣導事項
各組應將宣導事項、相關活動或新聞稿等資料,依權責審查後,建置於本網站「最新活動」或「活動連結」等相關項下上網,並負責資料之正確性與時效性(上網期限)。
三、資料上∕下網之作業程序:
(一)、資料提供
由資料提供單位負責將原始資料(含書面資料及電子檔)蒐集、彙整並檢核資料之正確性,供製作網頁之用。
(二)、網頁內容更新
由資料提供單位負責將更新資料(含書面資料及電子檔)彙整,並檢核資料之正確性,供製作網頁之用;另欲刪除資料,辦理下網作業時亦同。
(三)、資料校對
網頁內容由資料提供單位線上檢視或列印校對。
(四)、網頁上∕下網
網頁內容經檢視、校對無誤後由資料提供單位負責上網;下網時亦同。
四、著作權聲明
(一)、網站內容、資料使用
本網站上之所有著作及資料,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其他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或其他權利,均為本網站製作人與其原著作人所有,如要轉載使用,應事先經本網站或其權利人之合法授權,不得擅自重製、傳輸、改作、編輯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基於任何目的加以使用。
(二)、本網站上刊載之所有內容,除依著作權法第9條規定,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如憲法、法律、命令、公務員於職務上撰擬之講稿、新聞稿)者外,其他包括文字敘述、攝影、圖片、錄音、影像及其他資訊,均受著作權法之保護。
(三)、上述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者,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歡迎各界廣為利用。
(四)、本網站資訊內容受著作權法保護者,除有合理使用情形外,應取得本網站之同意或授權後,方得利用;若涉及其他著作權人之著作內容者,亦應取得該著作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後,方得利用。
(五)、上述「合理使用情形」,說明如下:
1.本網站上所刊載以本協會名義公開發表之著作,即著作人為本協會者,在合理範圍內,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利用時,並請註明出處。
2.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本網站上之資訊;引用時,並請註明出處。
3.其他合理使用情形,請參考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之規定。
(六) 、除符合著作權法第80條之1第1項但書之規定,因技術限制,非移除或變更即不能合法利用該著作;或者錄製或傳輸系統轉換時,技術上必要之移除或變更之情形者外,本網站所標示之權利管理電子資訊,未經許可,不得移除或變更。
(七) 、任何網站連結至本網站,毋須經本網站同意,但連結須明白標示本網站名稱,以免誤導使用者。
(八) 、本網站之相關連結
為供網路使用者便利,本網站僅提供相關網站之連結,對利用人涉及該網站內容之使用行為,本網站不負責任。
(九) 、免責聲明
本網站所提供相關連結網站之網頁或資料,均為被連結網站所提供,相關權利為該等網站或合法權利人所有,本網站不擔保其正確性、即時性或完整性。

文章標籤

築愛公關組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Dear 各位好朋友,

邀請您參加本次"讓天籟永遠在-捐款贈好書"活動,捐款100元贈送1本,5006本,100013本,由本會開立抵稅收據

受贈單位為玉山腳下的台灣原聲童聲合唱團

原聲童聲合唱團  

合唱團團長是學體育的馬彼德校長
他不太懂五線譜
但為了讓更多孩子參與
捨棄了原住民比較容易"贏"的運動項目
而用土法煉鋼方式帶合唱
他們的伴奏老師上山不易
所以校長把每首歌錄音
一句句用山下老師的錄音來敎唱
只因為「合唱可以參與的小朋友比較多」
他想藉著合唱,帶動原民社會向上流動。

參加合唱團的小朋友需遵守兩大天條:
第一項是要準時寫功課;另一項是要準時練唱。
沒達到上述要求,就算孩子有天籟之音,也會遭到撤換。
他要孩子守紀律,有了紀律才有成功的機會。

這個合唱學校目前招收信義鄉11所原民國小孩童,已有近百位學生。
除了唱歌,這些假日清晨從各部落趕來羅娜國小的孩子,還要上別的課,
包括原聲學校自己編纂的數學、英文與藝文教材。

藉由歌唱當火車頭,他們帶動了孩子品德及學業的提升
也進而感動了家長
幾年下來,部落隨處可見的馬路英雄(酒醉路倒)絕跡了
我們這次在山上看見了他們的努力
及台灣未來的希望

謝謝您出手支援本次活動
希望我們的微小螢光
能給他們一些鼓勵

書籍參考:

2015募款贈書  

文章標籤

新竹市築愛協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新竹市築愛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新竹市築愛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

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原則上以協助18歲以下未成年人,發展其文化藝術美學教育為宗旨。

第三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結合熱心關懷上述對象的善心人士。

二、進行、推展或支持上述對象之人文藝術美學教育活動。

三、培訓或支助上述對象之人文藝術美學教育等領域人才。

四、其他符合本會宗旨之相關事務。

第四條

本會以新竹市為組織區域。

第五條

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轄。

第二章 會員

第六條

會員資格如下:

一、

 個人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並居住或工作本市年滿二十歲以上、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個人會員。

二、

 贊助會員:凡欲贊助本會工作之團體或個人(個人需年滿二十歲以上)者,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贊助會員。

三、

 團體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之團體,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團體會員;團體會員推派代表1人,以行使會員權利。

 

第七條

會員(會員代表)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每一會員(會員代表)為一權,但贊助會員無上項權利。

第八條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

第九條

會員(會員代表)有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得經理事會決議,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其違反法令或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得經會員大會決議予以除名。

第十條

會員喪失會員資格或經會員大會決議除名者,即為出會。

第十一條

會員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會聲明退會(並於會計年度結束時生效)。

第三章 組織及職權

第十二條

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代行職權;監事會為監察機構。

第十三條

會員大會之職權:

一、

 訂定與變更章程。

二、

 選舉或罷免理、監事。

三、

 議決入會費、常年會費、事業費及會員捐款之數額及方式。

四、

 議決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經費收支決(預)算。

五、

 議決會員(會員代表)之除名處分。

六、

 議決財產之處分。

七、

 議決團體之解散。

八、

 議決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等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

本會置理事9人(候補理事2人)、監事3人(候補監事1人);由會員(會員代表)選舉之;分別成立理事會、監事會;遇理監事出缺時由候補理監事依序遞補之。

第十五條

理事會之職權:
一、議決會員大會之召開有關事宜。
二、審定會員(會員代表)之資格。
三、選舉或罷免常務理事。
四、聘免工作人員。
五、擬定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經費收支決(預)算。
六、其他應執行事項

第十六條

理事會置常務理事3人,由理事互選之,並由常務理事中互選一人為理事長。

第十七條

理事長對內綜理、督導會務之遂行,對外代表本會行使各項職權,並在會員大會、理事會中擔任主席;理事長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應由順位常務理事一人代理,如常務理事均出缺時,應於一個月內辦理補選之。

第十八條

監事會之職權:
一、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
二、審核年度經費收支決(預)算。
三、選舉或罷免常務監事。
四、議決監事或常務監事之辭職。
五、其他應監察之事項。

第十九條

監事會置常務監事一人,由監事互選之;除監察會務外並擔任監事會主席,如常務監事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應由順位監事一人代理,如常務監事出缺時,應於一個月內辦理補選之。

第二十條

理事、監事均為無給職,任期2年,連選得連任兩次,第三次連任不得超過二分之一;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
理事、監事之任期自召開本屆第一次理事會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一條

理事、監事有下列情事應即解任:
一、喪失會員(會員代表)之資格。
二、因故辭職經理監事會決議通過者。
三、被罷免或撤免者。
四、受停權處分期間逾任期二分之一者。

第二十二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承理事長之命處理會務,(其他工作員若干人);其聘任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惟解聘時應先請主管機關核備。

第二十三條

本會得由理事會聘請名譽理事長、名譽理事及顧問各若干人,其聘期與理監事之任期相同。

第四章 會議

第二十四條

會員大會分定期與臨時會議兩種;由理事長召集,如需召開臨時會議應於十五日前行文報請核准實施之。

第二十五條

定期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於理事會認為必要或經會員(會員代表)五分之一以上之請求,或監事會函請召集時召開之。

第二十六條

會員(會員代表)不能親自出席會員大會時,得以書面委託其他會員(會員代表)代表,每一會員(會員代表)以代表一人為限。

第二十七條

會員大會之決議以會員(會員代表)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中超過半數以上同意始具效力;如為下列情事,應以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一、章程之訂定與變更。
二、會員(會員代表)之除名。
三、理監事之罷免。
四、財產之處分。
五、團體之解散。
六、其他與會員權義務有關之重大事項。

第二十八條

理事會每三個月召開一次,監事會每三個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聯席會議或臨時會議,除臨時會議外應於七日前以書面通知,會議之決議各以理監事過半數出席,出席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

第二十九條

理事、監事應出席理事、監事會議,理事、監事會議不得委託出席;理事、監事連績二次無故缺席,視同辭職。

第五章 經費及會計

第三十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入會費:新台幣貳佰元,於會員入會時繳納。
二、常年會費:新台幣叁佰元。
三、贊助款。
四、委託收益。
五、基金及其孳息。
六、其他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會會計年度以曆年為準(自每年一月一日起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三十二條

本會於年度開始前二個月由理事會編製工作計畫、經費收支預算等提交會員大會通過;如因故未能如期召開者,則先提理監事聯席會通過後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年度終了時由理事會編製年度工作報告、經費收支決算、現金出納表、財產目錄等送監事會審核。

第三十三條

本會解散後,剩餘財產歸屬所在地方自治團體或主管機關指定機關團體所有。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未規定事項,悉依法令規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後,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變更時亦同。

第三十六條

訂定及變更本章程之會員大會日期、屆次及主管機關核備之年月日及文號如下:
中華民國104523日第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通過
新竹市政府○○○○○○○○日府社行字第○○○○○號函准予備查。


 

 協會立案-新竹市政府公文  

文章標籤

新竹市築愛協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2